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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管理制度

时间:2023-03-15 15:41:49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 公文管理制度
一、凡属上级领导机关及学院下发的文件、函电及有关材料。学院各部门或个人给校工会的来文、材料,均须确定专人负责签收。  
二、院党委、行政发至校工会的文件、重要通知和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、分工会报送的材料、请示报告以及信访函件等,须编号登记,专人负责。  
三、所收各类文件、函电、材料,办公室负责同志阅读后,要及时传递给工会主要领导。按领导的批示给有关同志传阅和办理。负责传阅工作的同志要把握好传阅节奏,保证文件传阅及时,以便不延误和开展工作。  
四、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院内递发的文件报告材料等,需进行上报和发文登记。  
五、院工会文件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清理、归档和销毁。按学院规定需上交的一律交校档案室归档。 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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